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叔向论三奸同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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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景伯如楚,叔鱼为赞理。
邢侯与雍子争田,雍子纳其女于叔鱼以求直。
及断狱之日,叔鱼抑邢侯,邢侯杀叔鱼与雍子于朝。
韩宣子患之,叔向曰: 三奸同罪,请杀其生者而戮其死者。 
宣子曰: 若何? 
对曰: 鲋也鬻狱,雍子贾之以其子,邢侯非其官也而干之。
夫以回鬻国之中,与绝亲以买直,与非司寇而擅杀,其罪一也。 
邢侯闻之,逃。
遂施邢侯氏,而尸叔鱼与雍子于市。

译文

士景伯到楚国去,由叔鱼代理他审理案件。
邢侯和雍子争夺田地,雍子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叔鱼,以求得诉讼的胜利。
等到判决的那天,叔鱼枉法判决邢侯败诉,邢侯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。
韩宣子忧虑这件事,叔向说: 三个奸人罪状相同,请杀了活着的人,把死了的陈尸示众。 
宣子问: 为什么要这样? 
叔向回答说: 叔鱼贪赃枉法,雍子用女儿收买法官,邢侯不是法官而干与刑法。
以奸邪出卖国家的法律,和弃绝亲人来换得胜诉,与不是法官而擅自杀人,其罪状都是相同的。 
邢侯听说后,赶紧逃了。
于是就处罚邢侯家属,并把叔鱼和雍子的尸体陈列在市场上示众。